雖然我是個無宗教信仰的人,但我都算半個離教者。也即是曾經信基督教,但離開基督教的人。在這一點上,我的敵基督意識是很強的。
我對宗教的認識中,我認為基督教、伊斯蘭教這一類一神教是不自然的。各樣都是神跡,神為的,那其實是一種人為的影子,很覺很不自然。神來之筆,應該巧奪天工,天衣無縫。天衣無縫者,自然而然,順環境而生也。相比起各種神跡的斧鋻甚多,我就覺得那些神跡很不自然。
我是認為神是應該自然的。自然的程度,甚至說神可有可無。沒有神是最自然的。因為沒有神,不會搞亂中間的跌序,一切就控物競天擇,優勝劣敗,自然進化出最優秀的品種。神沒有做這種干擾是應該居功的,但是因為神沒有做任何事情,更沒想到有用,所以不居功。再者,連神都沒有,根本沒做過事情,但一切恰好去到最好。所以這是種「功成身退天之道」,沒做任何事卻能無為而無不為。這種天威莫測,無神之威,才是最自然最神妙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