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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版務公告] 意見及舉報區@街機音樂遊戲‧樂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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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發表於 1-10-2010 23:10:02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本帖最後由 maxycy 於 1-10-2010 23:11 編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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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#
發表於 13-10-2010 22:57:24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maxycy 於 13-10-2010 23:05 編輯

用戶UID:546819
意見:我想說街機音樂區太小人了~
我地不如活動同問答黎吸引各位會員來呢到~
只是個人意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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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#
 樓主| 發表於 13-10-2010 23:06:02 | 只看該作者
用戶UID:546819
意見:我想說街機音樂區太小人了~
我地不如活動同問答黎吸引各位會員來呢到~
只是個人意見 ...
.小夜﹏ 發表於 13-10-2010 22:57

首先,UID不是用戶名稱,這次我幫你改了,下次要扣分的喔。

然後話說我十一個版入面
呢個版最多人._.
))被打

其實本人初當上此版版主時,
並不打算理會此版的活動、人流等問題,
但日子久了,
覺得不可不理,
所就就理了。(廢話)
街機音樂版現時有一個活動,
我想先看看這次活動的結果再思考一下。
至於問答方面,
我不是太明白你的意思,
可再說一下嗎?

最後,
感謝你的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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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#
發表於 20-6-2011 14:05:45 | 只看該作者
用戶UID:128847
意見:
其實一直有個問題
其實呢度可唔可以討論街機以外既音樂遊戲
例如模擬街機遊戲既BMSDTXStepmaniaOwata太鼓さん次郎等等
又或者本身某d街機遊戲有出過家用機/手機版本 例如太鼓Jubeat+DDR等等

我覺得回覆傾呢d野係接受到
但係我開個新主題黎傾呢d野又得唔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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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#
 樓主| 發表於 20-6-2011 22:05:51 | 只看該作者
用戶UID:128847
意見:
其實一直有個問題
其實呢度可唔可以討論街機以外既音樂遊戲
例如模擬街機遊戲既BMS ...
Torchic╳小火雞 發表於 20-6-2011 14:05

剛剛找了好一會,
發現原來沒有一個版塊合適發表閣下提及的遊戲類型。

現在不論發表主題或是回覆,
只要該遊戲是音樂類型及不符合以下幾個區域/版塊的討論範圍:
區域
-1.電腦遊戲
-2.次世代電玩
-3.PlayStation
版塊
-1.手機Java 程式/遊戲區
便可在本版討論,
直至另行通知。
而動漫同人遊戲版則暫時不在規定範圍內。

最後,
感謝閣下意見,
如有問題可再次發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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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#
發表於 22-9-2011 16:32:52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Torchic╳小火雞 於 22-9-2011 16:35 編輯
如有問題可再次發表。
maxycy 發表於 2011/6/20 22:05

那我再次發表好了
這次以版主身份問分區版主

用戶UID:128847
意見:
現在的我 其實有沒有權力去更改#5所說的討論範圍
因為就我個人認為,
街機節拍遊戲(最近習慣了說"節拍遊戲"多過"音樂遊戲)
與相同遊戲的家用機版本/模擬器可是息息相關。
主要因為玩街機需要錢,因此特別需要上述的東西去練習,
簡單的例子就是iPad/iPhone/iPod touch的jubeat plus、
電腦的owatatsujin、太鼓さん次郎、BMS、DTX、Stepmania、
掌機/家用機就更多,不提了。

再況且,
有時候上述遊戲的某些資訊,也可能會關連到街機版本,
例如jubeat plus最近出了什麼新歌,也可能會影響到jubeat的收錄決定。

因此我打算把本版的討論範圍,擴大到容許討論上述家用機版本/模擬器遊戲。
但不知能力上/程序上/意義上容不容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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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#
 樓主| 發表於 22-9-2011 22:30:55 | 只看該作者
那我再次發表好了
這次以版主身份問分區版主

用戶UID:128847
意見:
現在的我 其實有沒有權力去更改#5所 ...
Torchic╳小火雞 發表於 22-9-2011 16:32

版主在能力上是容許的。
只要另一位版主也同意,
閣下建議絕對沒有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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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#
發表於 22-9-2011 23:21:48 | 只看該作者
版主在能力上是容許的。
只要另一位版主也同意,
閣下建議絕對沒有問題。 ...
maxycy 發表於 22/9/2011 22:30

我同意,因為有D真係好大關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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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#
 樓主| 發表於 23-9-2011 13:54:57 | 只看該作者
#6意見接納。
BY maxyc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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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#
發表於 30-12-2011 02:18:38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maxycy 於 30-12-2011 09:51 編輯

舉報者UID:950646
違規者UID:398547
違規連結:http://www.nakuz.com/bbs/viewthr ... 2526&extra=page%3D2
違規樓數:7
違規內容:討論合作打歌開歌
根據版規 (A)14.討論夾機,造分等話題
-首次發現將扣30樂點+刪除帖子/回覆
-經版務人員口頭警告後仍屢勸不改者將禁言30天處理
因為見到未扣分,特此舉報

於2012年12月28日 23:29前所發表的主題或回覆不受版規A14管理,於該時間後編輯的則不計算在內。
BY maxyc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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